综合法律

噪声的危害

噪声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听力损伤:长期暴露在高噪声环境下,听觉系统首先受害,主要表现为听力下降、暂时性耳聋等。对于暂时性耳聋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任其发展就会造成不可恢复性耳聋。噪声的危害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有7000多万耳聋者,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噪声所致。当噪声强度达到115分贝时,多数人的眼球对光亮度的适应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弱,处于噪声环境中的人很容易发生眼疲

现金日记账登记方法有哪些

现金日记账是记录企业或单位现金收支情况的重要账簿,用于反映现金的流入、流出和结余情况。现金日记账登记方法有哪些以下是现金日记账的登记方法和注意事项:一、现金日记账的基本格式现金日记账通常采用三栏式账簿,分为借方(收入)、贷方(支出)和余额三栏。部分企业也会使用多栏式现金日记账,将收入和支出按具体类别分别列示。二、登记方法设置账簿选择合适的账簿(三栏式或多栏式),并在账簿的首页填写启用表,注明账簿名

治安拘留会留案底吗(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治安拘留不会留下案底,但会有违法记录。以下是具体说明:治安拘留法律性质: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治安拘留会留案底吗(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案底情况:根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而治安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不过,被治安拘留的

哪些叫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又称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到竞争对手处任职的一种协议。哪些叫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主要内容适用主体竞业禁止协议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些人员通常掌握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或关键技术。限制内容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原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

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地位

社区居委会在中国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组织机构,其主要法律地位和性质如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是城市居民自治组织,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种组织形式体现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特点。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地位非政府机构:居委会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尽管如此,它在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居民选举

男方婚内出轨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男方婚内出轨的处理方式如下:一、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少分或不分财产:如果男方存在出轨行为,且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可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男方婚内出轨怎么处理二、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

长安区行政在线律师

如果您需要在长安区寻找行政在线律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帮助:华律网:提供长安区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您可以在这里找到多位擅长行政法律事务的律师,进行免费在线咨询。法律快车:提供长安区律师在线咨询、电话咨询和预约律师等服务。您可以在这里了解长安区专业律师的手机号码、专长特点等执业信息。大律师网:提供长安区行政诉讼律师的在线咨询服务,免费为您解答各种法律困扰。长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公共法律

成本核算有哪些要点

成本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帮助企业了解产品或服务的成本构成,从而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盈利能力。成本核算有哪些要点以下是成本核算的要点:一、明确成本核算的目的定价决策:通过成本核算,确定产品或服务的最低售价,确保企业能够覆盖成本并实现盈利。成本控制:分析各项成本的构成,找出成本控制的关键点,优化生产流程,降低不必要的开支。绩效评估:通过成本核算,评估各部门或生产环节的效

怎样区分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在适用范围、法律性质、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以下是两者的具体对比:1. 适用范围:劳动合同:适用于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用于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通常用于招聘有特定技术或业务专长的人员。怎样区分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2. 法律性质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

什么是《物权法》

《物权法》是一部规定物的归属和利用的基本法律,它确立了物权制度,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中国,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什么是《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主要内容如下:基本原则:物权法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绝对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