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什么
以下是具体扣除标准:
1.基本减除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可以减除费用6万人民币(即每个月5000元)。
2.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3.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为: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到每个月2000元。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到每个月2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到每个月3000元,独生子女每个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得超过1500元。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
5.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综合所得税率: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3%至45%不等,具体税率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级距确定。
7.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如果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得超过12万人民币;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则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8.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如果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3年所取得的综合所得总额超过12万人民币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请注意,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扣除标准和操作细节可能会根据最新的税法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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