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噪音扰民的时间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并采取有效措施以减轻或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具体来说,通常的装修作业时间被限制在早上8点至中午12点,以及下午2点至6点。在其他时间,如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以及工作日的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是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的。

装修噪音扰民时间规定,是什么规定    

如果装修活动违反了上述规定,居民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于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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