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累计缴费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区别。通常情况下:1.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3.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4.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5.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能领几个月
领取条件通常包括:
1. 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 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 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被用人单位辞退。
被用人单位除名或开除。
根据《劳动法》第32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法律、法规或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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