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集采,即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指由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组织,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通过集中带量采购的方式,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国家集采的实施,旨在通过以量换价、招采合一的方式,推动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同时保证药品质量和供应,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集采是什么意思,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集采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采购范围: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采购范围。
2. 采购主体: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
3. 采购规则:合理确定采购量,完善竞争规则,优化中选规则,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
4. 质量保障:严格药品质量入围标准,强化中选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加强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
5. 供应配送:中选企业应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及时满足医疗机构的中选药品采购需求,配送方应具备药品配送相应资质和完备的药品流通追溯体系。
6. 结算方式:医疗机构应承担采购结算主体责任,按采购合同与企业及时结清药款,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专项预付给医疗机构。
7. 医保支付标准协同:对医保目录内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8. 运行机制: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实现省际药品集中采购信息互联互通。
国家集采的实施,通过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对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国家集采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保障需求和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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