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减去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后的余额。这个余额就是纳税人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税款的基础。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
具体来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起征点)以及专项扣除(如社保、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2.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3.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4.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5.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通常为每月5000元(即每年60000元),这是根据个税法规定的基本减除费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则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所处的区间,参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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