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女职工产检假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产检假: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能够得到适当的医疗检查,同时确保其工资权益不受影响。

2024年广州女职工产检假新规定有哪些 

2. 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此外,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还可以享受80日的奖励假。

3.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女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女职工按照规定休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欠缴生育保险费,造成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省及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女职工支付费用;其中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5. 哺乳时间: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这些规定旨在为女职工提供更好的劳动保护和福利,确保她们在生育和哺乳期间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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