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获得辞职补偿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通常包括: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4. 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导致劳动者辞职;5.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辞职等情形。

怎么辞职才有补偿金    

在满足这些条件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离职补偿金。离职补偿金的发放条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特别地,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即N+1的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通用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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