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行使不需要对方同意或作出辅助行为,但必须在规定的行使期间内进行,否则权利可能会消灭。
形成权有哪些
形成权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债权性形成权:包括追认权、解除权、变更权、抛弃权、免除权、撤销权、撤回权、抵销权、选择权、终止权、买回权等。
2. 物权性形成权:包括物权的抛弃、典物的回赎权等。
3. 身份性形成权:包括婚姻撤销权、请求离婚权、监护资格辞去权、遗嘱撤销权等。
4. 身份财产上的形成权: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抛弃等。
5. 单纯形成权:行使人将意思表示通知相对人即可产生法律关系变动效力的形成权。
6. 形成诉权:法律关系的变动须经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判决、认可的形成权。
7. 法定形成权和意定形成权:法定形成权是依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的形成权,意定形成权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成就约定内容时即可行使的形成权。
形成权的行使通常有特定的条件和期间限制,如撤销权、解除权等通常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其行使的条件和除斥期间。形成权的行使方式可能直接通过单方意思表示,也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如诉讼来实现。形成权的行使对相对人的利益影响可能很大,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要求形成权的行使必须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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