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关注两个核心点:一是行为人是否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以诽谤他人;二是这种行为是否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一旦满足这两点,即应立案追诉。

诽谤罪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捏造事实的行为:行为人必须有故意编造虚假事实的行为,且这些事实是虚构的、无中生有的,并非基于真实情况的表述。

2. 散布捏造的事实:行为人不仅要捏造事实,还要通过言语、文字或其他方式将这些虚假事实传播给公众或特定人群,这种散布行为使得虚假事实得以传播,从而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损害。

3. 针对特定的人:诽谤行为必须针对某个具体的个人或组织,而非泛指一类人或一种现象,这种特定性使得诽谤行为对受害者的名誉和形象造成了直接的、具体的损害。

4. 情节严重:只有当诽谤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才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主要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情形。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如果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那么就不受这一限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如果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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