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这些房屋主要是为了安置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需要拆迁的居民,包括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的建设和分配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权益。

到底什么是安置房呢    

安置房通常分为两大类:

1. 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屋的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5年)不能上市交易。

2. 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没有太大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的建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

符合设计规范;

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安置房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与一般的商品房交易存在较大差异。只有取得了房屋权属证书、产权清晰、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的合法安置房才能对外销售,否则均为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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