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抵押财产的分割处分:• 抵押财产的处分原则: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离婚时抵押财产的怎么分割
• 离婚时抵押房产的分割: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存在抵押的房产需要分割,法院会考虑房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能会习惯性地将贷款未还清的房屋判给借款人一方,由他继续履行借款合同,并给对方房屋折价。折价的计算方法为:(房屋市值-未还贷款本息)÷2=折价。
• 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在计算具体补偿数额时,应注意确定计算时点,这里的增值是指婚后增值,不包括婚前增值,后者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时还应考虑两种情形下的修正问题。
• 离婚协议与抵押权的关系: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对抗抵押权的效力。即使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的归属,如果房产上存在有效的抵押权,该协议也不能排除法院对抵押财产的强制执行。
• 执行异议的处理: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债务人的配偶以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为由提出执行异议,除非抵押权无效,基于抵押权优先的法律原则,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不能对抗抵押权物权,也不能排除法院对抵押财产的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时抵押财产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权的影响以及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来确保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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