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事实婚姻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条件:• 未办理结婚登记: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

民法典中怎样算是事实婚姻    

•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态。

• 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自愿、达到法定婚龄、非近亲等。

• 时间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之后,即使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再按事实婚姻处理,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 群众公认:双方公开以夫妻身份相待,并且为群众所公认。

• 无配偶:事实婚姻的主体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

综上所述,事实婚姻的认定需要满足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在特定的时间界限之前以及被群众公认等条件。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即使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也不构成事实婚姻,而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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