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实施的淫秽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猥亵儿童罪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以及“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

• 致使儿童轻伤以上的;

• 致使儿童自残、自杀的;

• 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其他伤害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形;

• 以生殖器侵入肛门、口腔或者以生殖器以外的身体部位、物品侵入被害人生殖器、肛门等方式实施猥亵的;

• 有严重摧残、凌辱行为的;

• 对猥亵过程或者被害人身体隐私部位制作视频、照片等影像资料,以此胁迫对被害人实施猥亵,或者致使影像资料向多人传播,暴露被害人身份的;

• 采取其他恶劣手段实施猥亵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形。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