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事故的标准如下:•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标准
• 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 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这些标准是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来划分的。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