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规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如何计算    

• 在职职工人数的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 残疾人就业人数的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如果企业没有进行申报年审,系统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

• 年平均工资的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 征收比例:

各市、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按规定设置征收比例,具体征收比例以各地发布的残保金征收通告为准。

• 优惠政策: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以上是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残保金的计算方法和相关的注意事项。不同地区的具体比例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需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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