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团体、组织、公民个人,依据法律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不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的一种诉讼活动。它与传统的私益诉讼相比,最鲜明的特征在于原告与违法侵权行为并无直接利害关系,其起诉出发点在于维护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公平正义,而非一己私利。
公益诉讼的概念是怎么样的
公益诉讼的主要特征包括:
• 诉讼目的的公益性: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及社会的公正。
• 原告主体的多元化:不要求公益诉讼的提起者与所要解决的纠纷具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可以是特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者个人。
• 损害范围的广泛性:公益诉讼纠纷主要涉及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些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往往具有广泛性、严重性和长期性。
• 判决效力的扩张性:公益诉讼的判决不仅对直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产生效力,还对权益受到损害但未参加诉讼的不特定人产生效力。
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在于人民主权说,即国家的权力源于国民权力的让渡,国家的使命是用好被让渡的权力进而维护人民的利益。公益诉讼在实践中有助于弥补私益诉讼的局限,避免公益受损却无人追究的情况,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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