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一般流程和所需材料的概述: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申请人需向目标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入户申请,并填写相应的入户申请表。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 进行审批流程:户口迁移的审批过程是分级的,市、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审批从农村迁入城镇,以及从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口迁移。
• 获取准予迁入证明:经过审批同意入户的,迁入地的公安机关会发放准予迁入证明。持有这个证明或无需此证明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获得迁移证。
• 完成落户手续:居民应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前往迁入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根据不同的迁移原因,可能还需要提供准迁证、招工招生、毕业派遣、工作调动等相应的证件。
所需材料:
• 居民户口簿:申请人的户口簿是必须提供的,以证明其户籍身份。
• 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身份证,用于确认身份信息。
• 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根据不同的迁移原因,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例如:
• 婚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 分(购)、建房迁移:房卡或住房证明。
• 出国(境)注销户口: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 回国(入境)落户: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
•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
•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入学通知书。
• 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公安户籍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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