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客体要件:强迫交易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应当遵循自愿与公平原则,强迫交易行为违背了这些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
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 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 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交易,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 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 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 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迫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单位犯罪:单位犯强迫交易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强迫交易罪的法律规定明确,对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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