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相关规定如下:• 遗嘱的自由: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还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2024民法典对遗嘱的规定是什么

• 遗嘱的形式:《民法典》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 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以上是《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的主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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