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后财产的主要规定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集团公司的几种组织结构

• 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指结婚登记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转化为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定财产制的规定。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些规定构成了民法典中关于婚后财产的基本原则和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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