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遗腹子(即在父亲去世后出生的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具体规定如下:• 遗产分割时保留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包括遗腹子)保留继承份额。

法律对遗腹子的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

•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情况: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那么为其保留的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法定继承顺序:遗腹子作为子女,属于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配偶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

• 子女的定义: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出生后死亡的情况:如果遗腹子出生后死亡,那么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则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 保护胎儿权益:法律对胎儿的继承人资格作出了特殊的保护性规定,即涉及遗产继承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综上所述,遗腹子在中国法律中是明确享有继承权的,遗产分割时应为其保留相应的份额。如果遗腹子出生时为活体,即使后来死亡,也享有继承权;如果出生时为死体,则不具有继承权,保留的份额将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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