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具体来说,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是由谁选择
在选举过程中,主任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过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因此,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选举是一个正式且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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