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的政策,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农村五保对象。
• 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 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 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 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 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救助申请条件是什么
大病救助申请流程
•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一式两份)。
• 提交材料: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
• 患者资格认定表(签字盖章)。
• 患者身份证、三代社保卡复印件。
• 审核与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将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 发放救助款: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款。
大病救助申请时间
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随时可以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下一年的第一季度止。
大病救助的疾病范围
大病救助的疾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疾病:
• 恶性肿瘤
• 尿毒症
• 重症肝炎
• 脑中风
• 急性心肌梗塞
•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 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终末期肾病(尿毒症)
• 耐多药肺结核
•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 重性精神病
• 血友病
• 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 急性心肌梗塞
• 脑梗死
• 重症甲型H1N1
• 1型糖尿病
• 甲亢
• 唇腭裂
大病救助的报销比例
大病救助的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
• 门诊统筹乡、村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65%、75%。
• 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有起付线标准。
• 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75%-80%。
• 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
• 在省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民政大病救助的比例可以提高到55%。
不予大病救助的情形
以下情形不予大病救助:
• 因违法行为、自杀、自残等导致的医疗费用。
• 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导致的医疗费用。
• 超越医保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服务设施标准产生的费用。
• 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拒绝民政部门调查的情形。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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