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报税流程:一、居民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年度汇算或者随年度汇算一并办理纳税申报:•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报税怎么做

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

自然人纳税人可以在2024年12月份,将符合条件的202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使用个人所得税APP“一键带入”功能,自行确认到2025年度继续扣除。具体步骤如下:

• 使用手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在首页“重点服务推荐”专项附加扣除位置点击【填报】或【我要查询】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界面;点击下方【专项附加扣除】也可直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界面。

• 在“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界面,点击【一键带入】。

• 系统弹出“将带入2024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弹框,点击【确定】跳转到“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

• 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后:

• 若无需查看或没有需要删除、修改的待确认专项附加扣除,可直接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

• 若有需要删除、修改的待确认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可确认】进入填报详情页面,在该页面可修改、删除待确认到2025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企业所得税报税流程

一、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 功能路径:

•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 办理指引:

• 纳税人完成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前,应完成申报所属季度对应的月(季)度申报。

• 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功能。

• 搜索框直接搜索“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 功能路径:

•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 办理指引:

• 纳税人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应完成申报所属年度对应的月(季)度申报。

• 年度中开业的,应完成自税种认定有效期起至所属年度末所有月(季)度申报。

• 操作步骤:

• 填写基本信息:纳税人进入基本信息填写时,系统会根据企业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等信息自动预填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纳税人需确认预填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 选择表单:系统会根据企业基本信息、月(季)度申报情况,默认勾选匹配的表单。如果纳税人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填报数据,系统可免于填报部分表单,纳税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增表单,确认后进入申报表填写。

• 填写报表:纳税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报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 提交申报:完成报表填写后,提交申报并确认无误。

2025年申报纳税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的通知,2025年度各税种的申报纳税期限如下:

• 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 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 3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

• 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 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 6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

• 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

• 11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7日。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问题,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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