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这种行为会直接或间接造成国家的损失,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叛逃罪

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构成要件

主体:叛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

行为的情境要素:

必须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

必须是擅离岗位叛逃。

必须有叛逃行为,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在境内履行公务期间叛逃至境外;二是在境外履行公务期间叛逃。

行为的客观方面:

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

行为必须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量刑标准

一般情形: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附加处罚

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特别累犯

根据刑法第56条、66条、113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除单处剥夺政治权利之外,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无论何时再犯本罪的,成立特别累犯,从重处罚,且不适用假释的规定。

与背叛国家罪的界限

叛逃罪也具有背叛国家的性质,因而容易与背叛国家罪发生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叛逃罪:必须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

背叛国家罪:通常涉及更广泛的背叛国家的行为,不限于叛逃。

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法律:

《国家安全法》第四条第一款: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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