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申请救助金,根据中国政府网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救助基金主要来源于交强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罚款、依法追偿的资金、救助基金孳息、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社会捐款以及其他资金。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垫付抢救费用、丧葬费用以及对困难家庭的一次性困难救助。

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如何申请救助金

救助金的申请对象包括抢救受害人的医疗机构、办理受害人丧葬事宜的殡葬机构或受害人本人及其亲属。外籍人员如果符合垫付要求,也可以申请救助基金。申请救助金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只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申请救助金的流程如下:

1. 发生事故后,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受理点提出垫付申请,也可以拨打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010-68398210进行咨询。

2.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申请表》、承诺书、诊断证明、费用明细及医嘱单、受害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与受害人关系证明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受害人身份无法确认证明等。

3.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个人。

4. 对符合垫付要求的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将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结算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救助基金是垫付款项,需要对已经垫付的费用进行追偿。此外,如果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可以比照适用本办法申请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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