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进项税额抵扣的会计处理中,若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需根据具体原因进行账务处理。

营改增后的进项税额抵扣 mdash  mdash 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以下是关于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的详细说明:

一、进项税额转出的基本概念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因特定原因不得继续抵扣时,需将其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中转出,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包括用途改变、非正常损失、集体福利、免税项目等情形。

二、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流程

确定转出原因
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判断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例如: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用途改变用于非应税项目;

购进货物或服务因非正常损失导致无法抵扣;

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免税项目等。

账务处理步骤
(1)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中转出,借记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若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还需调整其账面价值,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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