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是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最新规定:一、赔偿范围: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或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因自己或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赔偿项目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具体计算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特殊规定
帮工责任: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定期金方式:赔偿义务人可以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四、适用时间
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以上内容为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具体案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院的裁判意见进行处理。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