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解除或变更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如合同)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可以使原本有效的法律行为归于无效或进行变更,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什么叫撤销权

撤销权的类型

一般撤销权:由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本人享有,包括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的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由债权人享有,用于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如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或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法定事由:必须存在法律规定的事由,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

法定期限:撤销权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例如,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行使方式:部分撤销权可以通过单方意思表示行使,而部分撤销权(如因重大误解或欺诈等事由的撤销权)需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

撤销权的法律效果

溯及效力:撤销权的行使可以使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即从行为成立时起即无法律效力。

财产返还:在债权人撤销权中,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后,相对人需向债务人返还财产。

撤销权的消灭

撤销权可能因以下原因消灭: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的设立旨在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因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而受损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交易安全和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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