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进行专利申请的详细步骤:1、确定专利类型: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怎样进行专利申请
2、准备申请文件
发明专利:需要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根据技术方案必要时还需要提交《说明书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
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3、提交申请
面交:申请人可以亲自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面交申请材料,需携带身份证件,进行信息登记。
邮寄:将申请文件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编100088。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收到日为申请日。
代办处递交:通过专利局设在全国的代办处递交申请,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主页下方代办处栏目查询相应代办处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机构:如果申请人委托了代理机构,则由代理人递交申请。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者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电子申请:进入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电子申请。
4、缴纳费用
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费全额为人民币900元,个人申请人可申请减缓85%,减缓后应缴人民币135元;单位申请人可申请减缓70%,减缓后应缴人民币270元;印刷费人民币50元,不予减缓。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全额为人民币500元,个人申请人可申请减缓85%,应缴人民币75元;单位申请人可申请减缓70%,减缓后应缴人民币150元。
实质审查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全额为人民币2,500元,个人申请人可申请减缓85%,减缓后应缴人民币375元;单位申请人可申请减缓70%,减缓后应缴人民币750元。
年费:授权当年年费应当自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
5、审批流程
受理: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初步审查: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将进入初审阶段。在初审阶段要对申请是否存在形式缺陷和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公布: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最早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初审合格后申请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授权:申请人收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在两个月内办理了登记手续缴纳授权当年年费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6、注意事项
申请文件的撰写: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费用缴纳时限:申请费、优先权要求费、申请附加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应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申请费(含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对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修改不得超出范围:答复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对文件进行主动修改的,修改不得超出范围,即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补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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