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重大疾病保险必须涵盖以下28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 - 重度;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严重慢性肝衰竭;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恶性血液病;糖尿病 - 重大并发症;严重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男性原位癌;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重度烧伤;重度多发性外伤;严重慢性肾功能衰竭;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心脏瓣膜手术(须切开心脏);此外,重疾新规还引入了轻度疾病的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三种核心疾病分为重度和轻度两级。轻度疾病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一般为重度疾病保险金给付比例的30%。
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所有重疾险产品都必须包含上述28种重大疾病,但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疾病种类,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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