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的最新规定,不同城市的廉租房申请条件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城市的申请条件和流程:成都市廉租房申请条件:主申请人条件:具有成都市“5+2”城区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条件:
家庭中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员。
年收入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50%。
住房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
3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上海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户籍条件:
家庭成员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1年。
住房条件:
人均住房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经济条件: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400元(含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含150000元)。
3人以下或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5440元(含55440元),人均财产低于165000元(含165000元)。
单身申请人:
年满3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兰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
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含3773元)。
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新就业大学生:
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
大学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就业,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
具有兰州市居住证。
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连续缴纳三年以上养老保险。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773元(含3773元)。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申请。
审核与公示: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初审结果。
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进行复审。
确认资格: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保障资格。
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证明: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租赁合同等。
收入证明: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财产证明。
其他材料: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明(新就业大学生)、居住证(外来务工人员)等。
注意事项
各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关注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
申请时需如实提供材料,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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