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什么是污染环境罪
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对于个人犯罪,根据污染行为的严重程度,可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对于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民事责任:
犯罪者需对因其污染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赔偿,包括生态修复费用、周边居民的经济损失等。
行政责任:
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的;
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生态环境功能丧失或严重退化的。
其他说明
污染环境罪的设立旨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该罪名不仅关注污染行为本身,还对污染后果进行综合考量,以确保法律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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