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强奸罪案例,供参考:案例一:未成年人与幼女自愿发生关系的缓刑适用问题: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某未满18岁,与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赖某某自愿发生性关系。法院认定刘某构成强奸罪,因其犯罪时未成年,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强奸罪 典型 案例
裁判理由:
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14周岁以下的幼女无行为能力,其同意不被法律认可。因此,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缓刑适用:刘某犯罪情节较轻,且无再犯罪危险,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案例二:张xx强奸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张xx因怀疑其妻子被被害人苗某某的丈夫调戏,与到其家中寻找丈夫的苗某某发生争吵,并对其殴打,随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经鉴定,苗某某内裤上的人精斑为张xx所留。
裁判结果:张xx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鉴于其归案后积极认罪、悔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案例三:周某强奸、强制猥亵、抢劫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周某在重庆市合川区某乡村小路劫持被害人刘某,抢劫其手机后,强迫其发生性关系并实施强制猥亵。之后,周某将刘某带回住处清理犯罪痕迹,并再次实施强制猥亵行为。
裁判结果:
罪名认定:周某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裁判理由:
强奸后又实施强制猥亵,且行为间隔时间较长、空间发生变化,应分别认定为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
抢劫手机后丢弃的行为不影响抢劫罪既遂的认定。
周某强奸怀孕妇女,酌情从重处罚。
这些案例反映了强奸罪的法律适用及相关裁判规则,体现了法律对妇女人身权益的严格保护。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