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又称商事法,是指规制营利性主体的经营性活动,调整由其所生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和公司法基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商主体法
规定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消灭及其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
商行为法
规范商事主体从事的各种营利性行为,如买卖、代理、仓储、票据、保险、海商等行为。
商事特别法
包括公司法、保险法、破产法、票据法、海商法等,这些法律针对特定的商事领域进行规范。
商事普通法
调整商事基本关系的一般规则,如商业登记、商业名称、商业账簿等。
商法的特征
营利性:商法的核心在于规范营利性主体的经营行为,强调经济效益。
技术性:商法包含大量技术性规范,如票据法、保险法中的复杂规则。
公法性:商法中既包含私法规范,也包含公法规范,如对商事活动的监管。
公司法的基本内容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变更、运营、解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设立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设立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章程
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规定公司组织机构和行为准则。
公司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治理结构
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及其相互关系。
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
公司可以对外投资,但不得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需履行出资义务。
公司变更与解散
包括公司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等程序。
公司法的性质与特征
性质:公司法属于私法、商事法和商事主体法。
特征:
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
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
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
公司法的核心目标是规范公司内部治理,保护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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