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准则下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资产盘盈的处理:对于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应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新准则下待处理财产损溢如何处理

资产盘亏或毁损的处理:对于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

资产损溢的处理: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应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盘盈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期末处理:企业的财产损溢,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无余额。

这些处理方法旨在确保企业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反映了企业财产的实际变动情况。具体操作时,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适用的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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