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主要依据《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标准(试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等相关文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以下是主要内容的概述:
1. 总则
目的:规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成果,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活动。
2. 项目监理机构
资质与合同:工程监理单位应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监理业务,并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监理合同。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机构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人员配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合理配置监理人员。
3. 监理工作依据
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建筑工程的技术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经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 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控制:通过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分析偏差并提出纠偏措施。
工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控制工程造价。
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督促整改。
5. 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应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
监理实施细则: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编制。
6. 监理工作方法
旁站监理: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巡视检查: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进度和质量。
平行检验:对施工单位自检结果进行平行检验。
7. 合同管理
监理机构应建立合同台账,熟悉合同文件,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
8. 竣工验收
竣工预验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完成设计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
竣工验收: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竣工验收。
9. 监理资料管理
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监理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 其他要求
监理单位应为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安全。
监理人员变更需提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以上内容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规范要求,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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