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这一概念主要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得到了明确界定。

特定关系人指谁

以下是“特定关系人”的具体范围和特点: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情妇(夫):与国家工作人员有情感关系的人。

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关系、共同投资人等,主要是指在经济利益上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联的人。

特点

利用职务之便:特定关系人如果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将被视为受贿行为。

共同犯罪:如果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通谋,共同实施权钱交易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受贿共犯。

作用

防止隐匿受贿:特定关系人的概念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人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关系,打着领导的旗号收受贿赂,从而逃避法律追究。

维护法律公正:通过明确特定关系人的范围和处理方式,司法机关能够更有效地查处受贿案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特定关系人”的定义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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