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可通过中国政府网或其他权威法律数据库查阅,以下是条例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条款的概述:1. 条例背景与目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于2012年4月5日发布,旨在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条例明确了校车的定义、使用许可、安全责任及相关管理要求。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2. 核心条款概述
(1)校车的定义
校车是指依照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
(2)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
政府应合理规划公共交通线路,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便利。
在农村地区,政府应采取措施保障校车服务,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校车运营。
(3)学校职责
学校需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包括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4)校车服务提供者职责
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并确保校车符合安全标准。
校车应配备安全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维护。
(5)校车驾驶人要求
校车驾驶人需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近3年内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无酒驾、毒驾等行为。
(6)监护人职责
学生监护人应履行监护义务,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7)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3. 条例全文查阅途径
您可以通过以下权威平台查阅《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中国政府网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4. 总结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从政府、学校、服务提供者、驾驶人和监护人等多个方面明确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旨在通过全面的法律保障,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建议您根据实际需求查阅全文,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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