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则
明确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规定了国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强调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 房地产开发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方式可以是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
土地使用权划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
3.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4. 房地产交易
一般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房地产转让:包括商品房预售等内容,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屋租赁: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5.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规定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6. 法律责任
明确了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 附则
对法律的生效时间等进行了规定。
政策背景
该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适应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安全和公平,同时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该法律也经历了多次修正,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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