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事故的等级如何划分

2. 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殊情况

对于特种设备事故,还有以下特别规定:

特别重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

重大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

以上标准适用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划分,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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