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院病历的保存年限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1. 住院病历:保存年限:住院病历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 30年。责任归属:如果住院病历遗失或损坏,责任归医院承担。

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

2. 门诊病历

保存年限:门诊病历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 15年。

责任归属:如果门诊病历由医院保管,遗失或损坏责任同样归医院。

3. 电子病历

保存年限:电子病历的保存时间与纸质病历相同。门诊电子病历保存不少于 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不少于 30年。

总结

住院病历保存 30年,门诊病历保存 15年,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形式,均需遵守相同的规定。

医院对病历的保存负有责任,遗失或损坏需承担相应后果。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患者医疗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也为医疗质量管理、法律诉讼等提供依据。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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