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中的一切险是一种综合性的保险类型,其承保范围较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自然灾害:包括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流冰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这些自然灾害可能导致货物的全部损失、推定全损或部分损失。
海上保险合同一切险范围包括哪些
2. 意外事故
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以及失踪等具有明显海洋特征的重大意外事故。
这些事故可能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 外来风险
除了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包括11种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这些外来原因包括:
偷窃、提货不着。
淡水雨淋。
短量。
混杂、玷污。
渗漏。
碰损、破碎。
串味。
受潮受热。
钩损。
包装破裂。
锈损。
4. 其他风险
一切险还可能包括其他非预见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不被其他基本险种如平安险和水渍险覆盖。
不包括的范围
一切险并非承保一切损失,对被保险人故意行为、货物自然损耗、固有瑕疵与本质缺陷、以及战争、罢工等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一切险条款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合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被保险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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