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滥伐林木罪。数量较大:一般是指滥伐林木10至2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以上。数量巨大:通常是指滥伐林木50至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以上。数量特别巨大:一般是指滥伐林木2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1万株以上。

滥伐林木罪的定罪量刑

量刑标准

数量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他相关情况

从重处罚:对于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单位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一般情况:立案起点为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立案起点为5至1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至500株。

综上所述,滥伐林木罪的定罪量刑需要根据滥伐林木的数量、是否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否为单位犯罪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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