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还需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全一岗双责是指什么,怎么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定义

一岗:指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

双责: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责任划分

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或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职责。

实施要点

企业领导干部:在做好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等,在履行岗位本职工作的同时,需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政府及部门领导: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工作内容。

目的

通过“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构建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局面,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