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还需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全一岗双责是指什么,怎么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定义
一岗:指领导干部职务对应的岗位。
双责:既要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责任划分
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或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职责。
实施要点
企业领导干部:在做好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等,在履行岗位本职工作的同时,需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政府及部门领导: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工作内容。
目的
通过“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构建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局面,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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