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农民撞死拆迁者”案件的最新进展如下:案件背景:2010年6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南刘庄村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暴力冲突事件。村民刘大孬因对当地拆迁工作不满,驾驶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冲向拆迁人员,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5人轻伤、8人受伤的惨剧。

河南农民撞死拆迁者一案开庭

案件审理过程

一审开庭:2011年7月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大孬一案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控方指控刘大孬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辩方则认为该案应定性为违法拆迁所引发的交通肇事罪。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是否是违法拆迁”和“是否是故意驾车撞人”展开了激烈辩论。

一审判决:2011年11月2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大孬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16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70.95万余元。

二审及核准:刘大孬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但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刘大孬的死刑判决。

案件影响及后续

该案件引发了社会对拆迁问题和公民权益保护的广泛关注。刘大孬的辩护律师指出,案发前当地拆迁行为存在诸多合法性问题,且刘大孬在案发时曾遭到拆迁人员的殴打,其行为是在恐惧和慌不择路的情况下发生的。尽管如此,法院最终认定刘大孬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此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再次凸显了在拆迁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公民在表达诉求时应通过合法途径,避免采取极端手段,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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