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意思

以下是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详细介绍:

政策依据

基本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

主要文件: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等。

征收对象

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义务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计算公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2倍,取低值)。

申报方式

缴纳义务人应按规定期限,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填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自行申报缴费。

预算管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额缴纳地方国库,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作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包括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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