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作为一种证据,在法律上属于物证的范畴。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包括实物和痕迹两类。指纹是手指与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且指纹鉴定意见与DNA鉴定意见常被称为“证据之王”。
指纹是什么类型证据
指纹证据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作为物证的原始指纹检材、作为笔录类证据的现场勘查记录、以及作为鉴定意见的指纹鉴定结果。指纹鉴定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指纹的终身不变性和人各不同的特点,这使得指纹鉴定在解决人身同一认定问题上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
在司法实践中,指纹证据的审查规则包括确认原始指纹的来源、确保样本指纹的采集合法性、以及指纹鉴定意见不能单独定案等。指纹鉴定需要综合考虑特征的数量和质量,并且国际上逐渐放弃了对特征数量的硬性规定,转而采用综合考虑特征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方法。近年来,随着法庭证据科学性要求的提高,提出了指纹证据量化评价模式,以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可靠性、客观性、透明性和可重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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