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配偶可以再婚‌,‌但需要满足法定结婚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烈士配偶再婚后,‌将不再享受烈属待遇,‌但如果继续赡养烈士父母或抚养烈士生前供养的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可以参照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标准获得补助‌。‌

烈士配偶是否可以再婚

拓展资料:

‌烈士配偶再婚后,‌一般不再享受烈士家属待遇‌,‌如抚恤金等。‌但如果烈士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士父母,‌继续抚养烈士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可以参照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标准获得补助‌。‌

烈士配偶的再婚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应因社会观念而受到限制。‌同时,‌对于继续承担家庭责任的烈士配偶,‌社会应给予相应的关怀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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